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护理学(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101101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助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同时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特点,强化“应用性、实用性、发展性”的人才培养理念,强调对学习者职业素养和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升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学科门类为医学,专业类为护理学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15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0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护理学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较系统的护理学及相关的医学知识,具有基本的临床护理能力和初步的教学管理和科研能力,能在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要求掌握护理学及相关的基础医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临床护理及护理管理与科研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为护理对象提供整体护理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护理专业及相关的基础医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备应用护理程序为护理对象实施整体护理的能力;
3.具备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4.具备有效沟通与合作的能力;
5.具备初步的护理教学、管理及科研能力;
6.熟悉国家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伦理准则;
7.熟悉社区护理、老年护理、康复护理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8.了解护理学科的发展动态和趋势。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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