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尚晓律师,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律硕士,现任争议解决部合伙人、出庭律师,执业7年来,致力于出庭诉讼和刑事辩护,积累了丰富的出庭诉讼经验。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办公地址位于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地标性建筑——金茂大厦18层、21层,办公面积3000多平方米,现有员工330多人。
刑事诉讼是金诚同达传统业务领域的优势业务之一,由执业30年的高级合伙人领衔,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理论功底深厚,专长于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涉嫌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的刑事诉讼案件。金诚同达刑事律师承办各类公诉、自诉案件,擅长经济犯罪、涉财犯罪和复杂疑难等重大案件的刑事辩护。提供从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的全程法律服务。
同时,还提供刑事风险分析预防和化解方案,能够在刑事风险预防、刑事辩护方面提供专业、优质、可靠的全程法律服务。在办案过程中,金诚同达刑事律师以精深的专业知识、扎实的业务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广泛的客户联系,竭诚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犯罪预防:接受各种法人的聘请,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进行职务犯罪预防、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练习;
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情况,提供法律意见,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无罪、罪轻、免予刑事起诉、减轻刑事处罚的相关法律意见;
审判阶段: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与被告人会见,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申诉阶段: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审理;
刑事附带民事: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参与庭审,代为向侦查机关、公诉机关申诉、控告,书写法律意见书;
自诉案件:担任自诉案件的代理人,代为制作、提交刑事自诉状,参加庭审,指控犯罪,提出犯罪事实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联 系 人: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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