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清晨,记得鼓励自己。没有奇迹,只有你努力的轨迹;没有运气,只有你坚持的勇气!每一份坚持都是成功的累积,只要相信自己,总会遇到惊喜。
在诉讼阶段,债权人或代理方应多方调查取证,了解其名下是否还有其他房产信息。若债务人名下尚有其他房产,就不存在“唯一住房”的问题。此时,债权人应该积极向执行法院举证,顺利通过处置抵押物来受偿。
当债务人出现“唯一住房”的情况时,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法律,与借款人和谈,向法院申请采取以租抵债的方式,裁定将此住房优先租赁给债务人,用租金抵债。
如果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房产人均居住面积,超过当地廉租房人均居住面积最低标准线,可以采取“大房换小房”形式,寻找一个符合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小房”来换抵押“大房”,确保执行顺利进行。
一旦发生“建筑工程款优先权”与“抵押权”冲突的问题,开发企业与施工单位发生经济纠纷,建议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行使抗辩权,保护自己的受偿权。
目前我国房抵类不良的处置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走法律流程,二是债权人和借款人达成和解,协议处置房产。不良资产的处置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随机应变,灵活处理。
每个人都会有技不如人、寄人篱下的时候。不要自惭,也不必自卑,我们都是凡人,夹杂在人流中,过的是平凡的生活。当被别人忽略、笑话、非议、陷害的时候,要学会把握自己的节奏,只要内心不乱,外界就很难改变你什么。不要艳羡他人,谁都有苦痛;不要输掉自己,振作比一切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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