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学中招生简章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在2019年6月11日联合发布通知,并强调:“对于中药,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其他类别的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为了贯彻落实上述政策,增强全区医护人员运用中医药防治疾病的业务技能,更好的为人民的健康服务。我校决定举办西医学习中医班(简称“西学中”班),面向全区招收学员。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提高西医人员中医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现代医学知识、技能和临床经验有机结合,熟练地运用中医药、中西结合方法防治疾病。
二、培训对象及报名条件
培训对象为全区各市县中医院、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诊所等具有西医临床执业(或助理)医师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医师(助理)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2份
2、《广西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报名表》一式两份
四、培训内容及时间
学习时间两年,培训采取自学和讲授相结合的方式。以理论学习为主,在自学基础上,采用阶段授课形式。集中授课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学时,授课内容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安排四次中医药专家对《针灸学》、《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药科研》做专题讲座。内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大纲》进行。
五、授课地点
以学校本部或各地市西学中临床培养基地(各地市三甲以上中医医院)学员满30人以上,即可开班。
六、培训费用
22000元/人(一次*清)
学制:两年
七、培训单位和师资
培训班由广西中医药大学举办,广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办。培训师资由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等有丰富教学和临床经验的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博士、副教授、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及省级名中医担任。临床带教师资以当地中医院为主,酌情安排。
八、开班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接受个人或集体报名,报名具体表格另附。开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详事宜,请与我校培训中心联系。
九、培训发证
培训结束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广西中医药大学颁发《西医学习中医班结业证书》,报区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联 系 人:蒋老师
联系地址: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