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既ICP经营许可证,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从而,ICP证成为网站经营的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是企业网站合法经营的需要,由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办理要求:
1.纯内资企业(股东不能有外资成分)
2.要求注册资金100万以上,不需要进行实缴
3.公司已成立,且已成立网站,已完成域名备案。
4.需要提供3个人1个月的投保记录
受理部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提交材料:
1.《申报表》
2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1.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情况、场地情况和设施情况;
2.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预登记名称证明;
6.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7.业务发展可行性报告,包括业务发展计划、市场分析、项目内容及收费方案等内容;
联 系 人:任经理
联系地址: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