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身份是英国与中国签署《中英联合声明》确认移交香港主权后,透过《1985年香港法案》制定的一种英国“国籍”。
只有在1997年主权移交前透过出生或登记而与香港有联系的人方可取得BNO身份,而有关登记已经在主权移交后永久结束,这意味着许多参与示威的人没有这一身份。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表示,目前共有约30万人拥有BNO护照。
此前BNO更多时候是一种旅行证件,并不是英国公民权和居留权,但英国选举委员会网站表明,BNO护照持有人符合英联邦公民资格。
BNO持有人不能使用包括政府福利金在内的英国公共资金,也无法将这一身份转移给子女。
联 系 人:英诺国际Eiko
联系地址: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