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编辑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秩序,坚决制止和惩处虚假和欺骗性招生宣传、违规招生等行为”的要求,我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人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晋招考成字[2011]3号),对2011年在晋招生的成人院校《招生简章》进行审核备案,通过审核备案的《招生简章》名单。
各院校要严格按照经省招考中心审核的《招生简章》进行宣传,严禁擅自更改《招生简章》内容,严禁无中生有、夸大其词、虚假承诺。同时各市(县、区)招办要对辖区内各院校及函授站点成人招生宣传的严格监督检查,有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省招考中心将取消该院校的招生资格。
联 系 人:苏女士
联系地址: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