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通知中提到:施工企业要全面配备安全总监,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紧接着,5月11日,常州市住建局也发文了,决定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推行安全总监制度。
1、安全总监应满足以下条件,并经企业任命(任命书参见附件1):
(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A证)。
2、关于申报:
即日起,安全总监需在“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申报入库,上传企业任命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A证)需在“安全三类人员”中申报并经审核(安全总监申报操作路径详见附件2)。
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在2020年4月20日前,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总监、安全督查员及安全包联制度。
企业安全总监制:1、在省内注册并取得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分支机构,要设置企业安全总监。
其他施工企业及非法人施工单位也应参照执行。
2、安全总监为本单位副职级别,待遇要高于其他副职并单独发放岗位风险津贴。
3、任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具有5年以上在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通过本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A类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熟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熟悉国家和本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
具有扎实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理论知识;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独立解决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能够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事等。
项目安全督查员制
1、省内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建立项目安全督查员委派制度,项目安全督查员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中选定派驻施工现场。
2、项目安全督查员人事关系应在企业层级管理,其工资、奖金、福利、保险等均由企业发放和购买,与工程项目脱钩。
3、项目安全督查员的绩效奖金与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挂钩,人员待遇要高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并单独发放岗位风险津贴。
安全项目包联制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机构人员对公司直管项目实行全员包联,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联 系 人:倪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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