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一)基本条件
申请条件准入的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人才准入条件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体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2)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
(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管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党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保达到一定年限的:
(4)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
2020东莞人社局最新发布: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申办指引
二、申请时间
全年常态化受理,不设截止日期(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地点
是否拥有自有产权居所
1.是。向自有居所(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所在镇街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申请入户。
2.否。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中请入。
四、所需资料
(一)基本资料
申请人提出条件准入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
1.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广东省居住证。
2.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1)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用人单位在莞登记注册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对接口直接查询审核):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经商的,提供设立组织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
3.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1)迁入本人名下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2)迁入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自有房产的,除提供《房地产权证》(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外,还需提供申请人与房产所有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薄、收养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等);:(3)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口薄库页复印件,单位同意入户证明(盖单位公章):(4)迁入镇街新型社区集体户,免交本项依据材料。
联 系 人:金盈卷闸
联系地址: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