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落户政策有了新的变化,很多粉丝也提出了各种问题,主编今日根据粉丝提出的问题总结了2020年青岛最新的落户政策供大家参考。
注:以下城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新区指: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
一.购房落户
城区购房落户: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注::无一二手房和贷款、投保证明、纳税证明以及买房时间限制,但必须是房屋产权人办理落户
新区购房落户: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二、人才引进落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在青岛市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新区(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符合《关于印发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8〕27号)的人员。
(二)学历人才
(三)技术技能人才
三.积分落户
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申请人本人具有落户条件的商品住宅,租房、限价房都不能办理)
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年限计算含2016年1月1日后执行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后的居住登记期。)
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补缴的投保不予认可)
无犯罪记录。
四.市内迁移落户
㈠本市户籍人口(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在本市城镇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将户口迁移至合法固定住所。
注:
1迁入县域人员且登记常住家庭户口的,可以迁入城区、新区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
2迁入县域人员且登记集体户口的,满5年以上,在城区、新区城镇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入城区、新区。
㈡夫妻之间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学龄前儿童投靠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已婚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
㈢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以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㈣驻青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迁往现工作单位集体户或者人才集体户的
五.投靠落户(市外投靠青岛市内常住户口)
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随时办理投靠落户。其中,被投靠人办理过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办理夫妻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2年;
子女投靠:未婚子女,可自愿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
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允许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落户。(www.luohugj.cn)
联 系 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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