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事业单位,除符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一、系统集成乙级资质
1、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人员不少于5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措施、设备。
二、系统咨询乙级资质
1、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四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丙级(含)以上资质,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咨询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咨询收入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三、软件开发乙级资质
1、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从事软件开发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
3、近3年的软件开发收入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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