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入户中山?符合下列七类条件人员可直接申请入户中山:
(一)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申请条件:
有房产的非中山户籍人员
入户条件:连续居住满3年+连续参保满3年,即可申请入户。
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都可申请落户中山,户口登记在自有住房。
无房产的非中山户籍人员
入户条件:连续居住满5年+连续参保满5年+合法稳定住所,即可申请入户。
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申请落户中山,户口登记在辖区社区(居委会)集体户。
(二)投靠入户
1.办理条件:
①进一步放宽共同在我市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夫妻投靠不受婚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龄、身边无其他子女照顾的限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放宽至成年在校就读未婚学生。
②本市户籍且有自有住房的老人,因年迈体弱或身患重病且本市无其他子女共同生活(照顾),需要外县市户籍已婚成年子女(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照顾的,允许其中一名成年子女照顾父母申请投靠,申请人的配偶和子女可一并随迁,户口迁入父母自有住房。
(三)亲友入户
亲友搭户情形:
1、在我市没有自有住房但符合我市入户政策或取得入户资格的市外人员,户口可落所属单位(企业)集体户,或所属镇(区)村(居)委会集体户,或经产权人同意,向申请入户所属镇(区)亲友搭户。
(四)投资入户
1.办理条件:在我市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给予相应入户指标:实缴资金达1000万元(含本数,下同)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5个;实缴资金每增加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再一次性给予当年入户指标5个;属规上限上、十二行业(以市统计局的分类界定为准)且年营业额达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2个;服务型企业含基建类项目投资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2个。
(五)纳税入户
1.办理条件:在我市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给予相应入户指标: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属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市总部经济企业的,给予次年入户指标5个;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1000万-5000万元(最高值含本数,下同)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给予次年入户指标2个;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金额100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次年入户指标2个;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金额10万-1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次年入户指标1个。
(六)荣誉人员入户
1.办理条件:在我市荣获全国、广东省、中山市劳动模范以及荣誉市民、“百佳异地务工人员”、“优秀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国内户籍人员,可申请入户中山。
(七)人才入户
入户条件:
1、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入户中山。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总部企业、“新三百”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我市经济投保发展需要调整人才准入标准。
2、本规定涉及的学历入户、人才引进落户的标准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局、人社局、经信局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制定,市公安局凭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审核表(证明或入户意见)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符合上述七类条件的朋友可以申请直接落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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