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之前魏老师再强调一下
注意是意见稿!意见稿!意见稿!!
具体政策细则还没有实施
不过大家还是有有些心理准备呀
今年的积分政策到底想闹哪样
9月7日
中山市流管办发布了这样一则公告
意味着2019年积分政策将有变动
意见稿中提出
申请积分需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为非中山户籍
2、目前在中山市工作
3、已在中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居住登记)。
4、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那么这个意见稿中提出的第一个变化就出现了。
变化一
投保成了必须项。
小编还真是担心什么就来什么。这一项可以说是最大的根本性的变化了。如果政策真的落实,投保成了必须项,那么明年要申请积分入学的家长,就真的得尽早考虑一下你的投保如何落实了。
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魏老师有几个推荐,大家可以参考,但是具体要结合实际情况自己考虑。
①如果有亲戚或者朋友的公司可以帮你出工作证明买投保,那想必是极好的。
②尽早换一份能帮你缴纳投保的工作,毕竟条件中提到投保要满3个月,那么你明年开始申请积分之前就得出3个月的投保证明。所以说尽早。
变化二
积分达到100分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积分累计达到100分的流动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1、在中山市连续三年办理居住证,连续三年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申请人及配偶、子女三年内在本市无出售房地产记录及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房地产;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3、申请人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以下。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在我市享受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变化三
去除扣减分
意见稿中提出,总积分为基础分+附加分,去除往年的扣减分一项。也就是说,不用担心一些不良记录会被扣分。
其他变化
学历分、计生分、房产分、志愿服务分等等都有变化
家长们要有所心理准备。一般意见稿发出之后只会修改的更完善,魏老师估摸具体实施政策其实也八九不离十的。
既然是意见稿,那么大家就有反馈意见的权利。
提出意见时间: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21日。
通信(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2809室)。
那么按照意见稿的积分标准,你最少能积多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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