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上海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现就职于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本科毕业于河北大学,获
学士学位,并获2006年“河北省优秀毕业生”称号。曾工作或实习于上海某司法机
关、某大型国有企业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多家单位,赵律师自2011年加盟上海海耀
律师事务所以来,致力于民商事诉讼纠纷解决,积累了丰富的出庭诉讼经验,其业务
主要有交通事故、合同、房产、侵权、动拆迁等民商事纠纷。
基本案情:
2012年10月某日,委托人驾驶电瓶车与一沪牌照轿车发生相撞,交警出具的《道路交
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肇事轿车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
保。委托人病情稳定后,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三方对赔偿事宜未
达成一致,委托人遂委托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诉讼维权。
委托人情况:系农村外来务工人员,45周岁,来沪5年,在上海某工地从事装修(技术
工种),月收入5000左右,无合同、无投保、无工资单,长期租赁房屋居住于奉贤区
金汇镇某农村。
案件焦点:
伤残赔偿金是否可以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没有投保劳动合同误工费如何多主张?
赵尚晓律师-办案过程:
侵权案件首先是责任认定。关于本案,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已认
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双方无需对责任分担问题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
虽然在理论界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简单的等同于过错责任,但上海法院
基本是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来划分双方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因
此,律师建议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选择及时报警,这对日后权益的维护至关重要。
关于伤残赔偿金是否可以适用城镇居民标准,律师详细分析了当事人的情况:委托人
虽系外来农村户口并居住于上海的农村,但房东的户口已于2000年转成“非农业户
口”,且该村村委会也出具了土地已被征用的证明;律师在相关部门调取了《城镇规
划图》也显示,该村已纳入城镇规划范围。有了“长期居住于上海城镇”的证据后,
律师又收集了“收入主要来源于上海”的证据。委托人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
无投保记录(据律师了解,外来务工人员在工地干活从不签订合同。),但律师仍建
议委托人让所在单位开具了《劳务合同》及《工资发放证明》。
法院判决:
根据上述证据,法院最终认定“原告虽系农村户口,但事发前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
且在非农居民家中租房居住满一年,其日常生活已成非农状态,故本院按照上海市上
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20年”。
注:十级伤残农村居民可获得34802元赔偿,城镇居民可获得80376元赔偿。
联 系 人:赵律师
联系地址:长宁区仙霞路345号